南極條約簡介

南極條約重點 簽署日:1959年12月1日 簽署國:12 締約國:54 主要內容:南極僅用於科學使用、禁止軍事與核爆輻射物、凍結所有權主張 心得分享 人間最後一塊淨土 論「條約」,這個由人憑空創造出來的東西,就與你我都熟悉的法律一樣難以捉摸。當有100個人,往往對於條文就有100種解釋! 而「南極條約」的有趣之處,就是他保有了相當大的彈性與解釋空間。 南極這片土地,可說是地球最後一塊淨土, 19 世紀以前從未被探勘開發。一直要到 20 世紀人們才踏上這塊地,並陸續宣稱擁有土地的主權(一種先喊先贏的概念)。聰明的世界列強們,部分國家領土實在和南極相去甚遠,卻不想錯過有朝一日取得南極資源的機會,於是有了《南極條約》這個看似高舉和平、科研大旗、擱置主權爭議的條文。在現實世界,沒有人能奈何的了資源強大的國家,持續用各種巧妙方式建立科學站,或佔地為王,或從事不為人知的行動,這一切都沒有規範,南極洲決大部分是搞研究的科學家,他們可不搞政治這一套,對於一些幻想或許也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。 根據南極條約,開採礦物和探鑽石油的禁令原先至少要到 2048 年才解禁。然而當新冠疫情與烏俄戰爭持續延燒的情況下,南極的科學家們,南極圈外的政治家們,會因為利益需要做出什麼樣的決議,加速人類走向世界末日的時刻表,一切都很難說。 我們只能期待各國對於氣候協議能盡力遵守、早日找尋到石化燃料替代能源,還給南極圈一個他們本該擁有的生長空間! 參考資料 敏迷選讀 Wiki  其他